一、结合二调数据,现状摸底(村集体为主)
二、咨询国土、“三旧”、规划等部门,分析改造可行性(村集体为主)
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询改造意愿
四、属地政府初审并上报市“三旧”办复核后,呈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议
五、市“三旧”办签发项目批准书和改造方案编制指引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确定合作开发商
七、签订合作意向书
八、编制全面改造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
九、上述方案通过反复征询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90%(以户为单位)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属地镇政府初审报市“三旧”办复核(规划方案由规划部门审核),最后呈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十、属地政府、村集体、市场主体签订正式改造协议,准备土地报批材料逐级报批,办理完善开发用地手续。
十一、缴存旧村庄复建安置资金,根据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方案启动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