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改建的需要,对县城市区及郊区的房屋拆迁,涉及的土地补偿对象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国有划拨性质土地;二类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三类是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土地即宅基地。对于这三种类型的土地如何给予补偿,是我们研究和制定县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政策的疑难问题,值得我们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