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的两名海珠区琶洲村“三旧”改造的“钉子户”冯某某、胡某某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将他们分别位于琶洲村朝阳大街左四巷7号、琶洲村蟠龙左三巷2号和琶洲村北码头西街45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强制收回交给申请执行人琶洲街琶洲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琶洲联合社),该社随后将上述已空置的宅基地房屋予以拆除。这是广州市“城中村”“三旧”改造中首次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