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府属各单位、驻龙岗处以上单位:
为加强全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的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珍惜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和谐平安龙岗建设,根据《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交接与管理实施方案》、《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细则》、《深圳市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