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今年年底前圆满结束城市化转地收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102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储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6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交接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43号)、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08年第52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深龙府办〔2008〕5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