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操作规则》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对于本《操作规则》提出的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项目涉及的土地分宗,经梳理主要为现状工业区,权利人较为集中。同时也有部分已批计划项目为旧工业区、旧商业区和旧住宅区混杂的情况,权利人分散,情况较为复杂。具体以下几种情形:
1.宗地范围内部分建筑物需要保留或者整治,拆除范围未包含完整宗地,导致拆除用地范围线横跨宗地的;
2.按照原有更新政策,国有已出让用地的建筑面积不足合同或有关批准文件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无法整宗地适用城市更新政策纳入城市更新单元拆除用地范围。因此,宗地内未建设的用地不纳入拆除范围,导致拆除用地范围线横跨宗地的;
3.其他原因导致拆除范围未包含完整宗地,拆除用地范围线横跨宗地的;
4.历史上实际已进行产权分宗,但由于档案数据管理等历史原因,现阶段状态仍为原始宗地状态,需再次确认其分宗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