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 见》(国办发〔2020〕23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 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 号),结合 市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为优化城市人 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打造功 能完善、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 路子”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建设要求,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 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品质为目标,以“人民城市人民 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努力把城镇老旧小区打造成结构安全、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环 境优美、安全和谐的绿色宜居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 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