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2023-07-27更新 版权所有:城市更新网-城市更新咨询、培训、项目运营与项目托管门户网站
文档简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 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 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2〕17 号)等文件 精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力量,在深入调研、总结实践、借鉴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基 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指引”)。 本指引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编制依据;3. 术语;4. 基本规定;5. 基础类改造;6. 完 善类改造;7. 提升类改造;附录:改造内容汇总表。 执行本指引时,用词“必须”表示很严格,任何情况下均应遵照执行,反面词为“严禁”; 用词“应”表示严格,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反面词为“不应”或“不得”;用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反面词为“不宜”;用词“可”表示有选择, 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 本指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编制并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 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指引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深 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设计大厦,邮编:518031),以供今后修 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