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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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为扎实推进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各类配套设 施,补齐短板、优化功能、提升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对 2000 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同意开展老旧小区综合 整治的业主人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比例的,由区政府出资、 辖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对 2000-2005 年期间建成的老旧小区,经区主管部门和辖区街道办 事处综合评估后确有必要的,纳入区政府出资的综合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