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特区外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针对2004年10月28日以前,宝安、龙岗两区政府根据各自颁布的规定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70个改造项目”,详见附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