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建立以来,特区农村的经济发展、村镇建设、生活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和进一步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速特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把深圳建设成为外向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