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深圳市建设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工程风险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制止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规定》(市政府104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