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城市更新活动,明确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更新办法》)规定,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