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分工清晰、责任明确、 才 信息 享共 的人 住房和 住 建 保障性 房 设、 与管理制 分配 度,根据《深圳市保障性 住房条例》《 于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 应与保 体 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 障 系的意见》 《 才 办 和保障 理 深圳市人 住房 性住房配建管 法》和《深 障 圳市保 性住 收 操 程 房 购 作规 》, 本 , 本办 结合 区 际 制 实 定 法。
本办 才住 法适用于罗湖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人 房 和保障性住房的纳入计划、收购移交、配租配售、分配后监督管 的公开 活 。 理及相关信息 等 动 本办 才 法所称人 住房, 府提供 是指政 政策支持,限定 型套 面 积、租售价 分 件 格和处 条 等, 类 才 符合条件 各 人 面向 的 配租配售 的住房。 本办 共 法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公 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以限定的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 条合 件的 本 户籍住房困难居民 会提供基 公共 务 关行业 和为社 服 的相 人员、 先 制 业 等群体出 的住 进 造 职工 租 房。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 供政策支持, 定限 套型面积、租售价格和处分条件等,面向符合 条件的户籍居民配租配售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