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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化解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经验研究

2014-09-01更新 版权所有:城市更新网-城市更新咨询、培训、项目运营与项目托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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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中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形成的“先国有化、后市场化”的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不能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投资办厂、基础设施建设和大规模安置流动人口对土地的巨大需求。在政府和原住民的利益碰撞中,大量农村土地自发流转参与城市化、工业化,产生了所谓“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深圳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征地和转地的方式实现市域范围内全部土地国有化的城市,由此结束了城乡二元的土地体制,但却产生了一个天量“合法外用地”和“违法建筑”与合法土地房屋并存的二元结构。与此同时,深圳的建设用地资源几近耗尽,城市再开发面临重重困难。要解决这些问题,既不能急,因为铁腕拆除的风险不可控,也不能拖,因为无法承受拖延的高昂代价。调查发现,深圳的改革实践中已经包含了可行的政策元素,其突破口是以缴纳“确权税”(一个各方可接受的比例的土地) 为前提,更新“合法外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法律产权关系,并以此促进城市再开发。本文提出,以“尽可能把绝大多数人的活动纳入合法框架”为出发点,从行得通的实践经验中提炼政策元素,就可以打开更新城市的市场之门,走出以市场机制配置城市空间资源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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