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征地制度的现状出发,引出“公共利益”界定的必要性,并借鉴国外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界定了我国“公共利益”的范围。同时,提出我国征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分析现有的征地制度改革方案优缺点之后,设计出改革的第四种方案——征购返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