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资金:是指城市更新项目孵化权锁定后,在后续项目孵化过程中,为推进项目的立项、专规、拆赔谈签等孵化工作,用于项目孵化管理人员费用、外包专业费用、拆赔谈签现场费用及奖励费用、政府端报批渠道维护费用等支出。
孵化报酬:是指在孵化服务协议中,孵化机构和业主或/和政府约定的,在项目孵化成功后,向承接孵化成熟项目的开发商收取的孵化服务报酬,一般为公开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开发商可售物业价值的5%-8%,数额上一般为孵化投资的5-10倍。
招商进行中,有意向可按下面联系方式联系。
城市更新孵化项目承接:是指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参加完成孵化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公开招商竞选,获得该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权。
城市更新孵化项目承接预招商:是指在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孵化并开始开发权正式招标前,项目孵化主体预先遴选并和其签订项目孵化承接协议,该开发商向孵化主体承诺:若孵化项目满足他们对项目的最低收益要求,他们将参与孵化项目后续的公开招标。孵化主体在孵化过程中,将免费向其提供孵化项目进度简报、项目规划意见征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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