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7月1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规划〔2022〕960号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企业:《“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2〕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