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土地储备管理,规范我市土地储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起草了《天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