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我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天津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根据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运行态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