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规划和计划。
第四章 旧厂房、旧村庄、旧城镇改造。
第五章 改造单元。
第六章 成片连片改造。
第七章 改造方式。
第八章 用地管理。
第九章 鼓励措施。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