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切实推进我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