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街道办事处审查备案确定为合作方的,房地产企业不得进驻未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城中村开展城市更新活动;未经审查备案,房地产企业擅自进驻城中村开展意愿征集、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活动的,属于违规从事城市更新的行为,由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