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4年度公告基准地价标准已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4年公告基准地价的通告》(深圳规土[2003]627)发布,并以市政府公报形式通告执行。为规范我局地价测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