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光明新区城市更新活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管理作用,保障合作开发城市更新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